國家衛健委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家衛健委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 作者:湖北江南專用特種汽車有限公司
- 發布時間:22-06-02
危險品廂式運輸車廠家訊:據國/家衛健委辦公廳1月28日消息,**衛健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加強醫療廢物轉運車的使用及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醫療廢物管理工作,有效防止疾病傳播,按照《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實醫療機構主體責任
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醫療廢物管理,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其法定代表人是醫療廢物管理的**責任人,產生醫療廢物的具體科室和操作人員是直接責任人。實行后勤服務社會化的醫療機構要加強對提供后勤服務機構和人員的管理,組織開展培訓,督促其掌握醫療廢物管理的基本要求,切實履行職責。加大環境衛生整治力度,及時處理產生的醫療廢物,避免各種廢棄物堆積,努力創造健康衛生環境。
二、加強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
(一)明確分類收集范圍。醫療機構在診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發熱門診和病區(房)產生的廢棄物,包括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均應當按照醫療廢物進行分類收集。
(二)規范包裝容器。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利器盒的外表面應當有**示標識,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進行認真檢查,確保其無破損、無滲漏。醫療廢物收集桶應為腳踏式并帶蓋。醫療廢物達到包裝袋或者利器盒的3/4時,應當有效封口,確保封口嚴密。應當使用雙層包裝袋盛裝醫療廢物,采用鵝頸結式封口,分層封扎。
(三)做好安全收集。按照醫療廢物類別及時分類收集,確保人員安全,**感染風險。盛裝醫療廢物的包裝袋和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增加一層包裝袋。分類收集使用后的一次性隔離衣、防護服等物品時,嚴禁擠壓。每個包裝袋、利器盒應當系有或粘貼中文標簽,標簽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部門、產生日期、類別,并在特別說明中標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者簡寫為“新冠”。
(四)分區域進行處理。收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發熱門診和病區(房)的潛在污染區和污染區產生的醫療廢物,在離開污染區前應當對包裝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消毒(注意噴灑均勻)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層醫療廢物包裝袋;清潔區產生的醫療廢物按照常規的醫療廢物處置。
(五)做好病原標本處理。醫療廢物中含病原體的標本和相關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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